各貸款機構除應遵照有關金融法令及內部規章外,並應依照其總管理機構與本基金簽訂之委託契約、
本基金所訂之業務處理準則、各項保證作業要點及保證業務手冊辦理。
申請人及其同一經濟利害關係人累計保證貸款餘額在500萬元以下,
且無本基金「申請信用保證案件停止授權作業須知」所列停止授權情事者,得採網路送保。
但申請人累計保證貸款餘額超過300萬元,且未徵提擔保品亦無保證人者,應改採書面送保。
未符合網路送保資格者,須透過書面送請本基金保證,書面送保流程如下
申請保證書表類,請至應用書表下載使用
點此查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