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,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連,是我國基本產業,更是經濟發展的基礎。政府為改善農漁業經營,提高農漁民及農漁業者收益,促進農漁業永續發展,特於民國七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設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。主要目的是協助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及農漁業者,為其貸款提供信用保證,以增強其受信能力,適時獲得所需資金;另一方面亦為辦理農業金融機構分擔融資風險,以利其積極推展農業貸款,提高政府農業政策推行之績效。
2011/12/5 本基金「101年度超過1000萬元保證案件收件截止日期表」
2011/11/23 100年11月豪雨造成農業災情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分別於100年11月18日、21日、22日、24日及28日公告嘉義縣、臺東縣、花蓮縣、宜蘭縣、屏東縣、雲林縣及臺南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,本基金全力配合辦理該貸款信用保證,以利紓困。
2012/2/1 本基金受託機構授信單位級別業經重新核算,自本(101)年3月1日起實施。
網路作業系統:網路送保相關作業
保證手續費試算:代算保證手續費
借款人全體金融機構授信年度應攤還本息試算
保證規章:提供準則、通函等內容
應用書表下載:提供業務相關書表下載
業務統計:基金年月業務統計資料
不予保證案例、不予代償案例、申請人雙卡使用餘額計算範例
政策性專案農貸保證業務講義 (案例討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