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、 借款人之海外投資事業已完成設立,得否申請本項保證?
本項保證包含赴新南向國家投資新創事業或已設立之事業,二者均得以國內業者名義向本基金或中小信保基金提出申請。
十二、 本項保證貸款之保證手續費率如何計算?
依本基金「保證手續費率表」政策性專案農貸之標準計收,個人戶保證手續費年費率介於0.1%~0.5%之間,企業戶保證手續費年費率介於0.35%~0.7%之間。
十三、 本項保證之辦理期限為何?
如有下列情形之一,本項保證停止受理申請:
(一)辦理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(二)保證融資總金額達100億元。
(三)逾期保證餘額加計代償餘額達10億元。
十四、 本項信用保證規定同一筆貸款不得重複向農信保、中小信保及海外信保申請信用保證,如借款人投資計畫需求為1億元,得否同時向本基金及中小信保基金各申請5千萬元融資保證?
借款人因投資計畫金額大,致產生較高之融資需求時,得於規定額度內同時向農信保及中小信保提出申請,並無重複申請信用保證之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