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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農業信用保證基金配合農業部114年因應非洲豬瘟受禁運禁宰影響養豬業者利息補助措施】
發布日期:2025/11/11
為協助受禁運、禁宰影響之養豬相關業者,減輕其資金壓力並維持產業穩定,農業部自114年11月3日起提供「因應非洲豬瘟受禁運禁宰影響養豬業者利息補助措施」,重點如下:
一、補助對象:借款人須符合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、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、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、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等4項專案農貸規定,且領有合法之畜牧場登記證書或屠宰場登記證書,或為114年非洲豬瘟疫情禁運禁宰受影響之農民組織與農企業,並經農業部(畜牧司或防檢署)納入補助對象清冊或取得前開單位(機關)出具之認定函。
二、利息補助及額度:新貸部分(以週轉金為主),補助自撥貸日起6個月之利息,以1%為上限;舊貸部分(週轉金及資本支出),補助自作業原則生效日(114年11月3日)起6個月之利息,以1%為上限。
三、補助額度:每一借款人新、舊貸合計補助貸款額度上限為600萬元。
四、申請期間:114年11月3日起至115年2月3日止,借款人得向農會、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等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。
五、對於舊貸案件,借款人如有還款困難,得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延期還款,展延期間未逾6個月者,原貸款經辦機構得逕予審核,免依規定函報農業部核准。
六、免收保證手續費:上開案件經貸款經辦機構送本基金保證者,補助期間於補助額度內免收保證手續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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